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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首设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时间:2017-12-14 13:00:25

食药监局首设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市食药监局机构改革方案出炉,整合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的相关职能

*一次出现总监

根据改革方案,市食药监局机关将配备两名副局级总监食品安全总监和药品安全总监。这也是本轮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大改革中的亮点,从*到地方,均首次出现了总监一职。

总监做什么的

*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这应该是借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设立的专业技术性的高级管理岗位,需要既懂专业、又懂管理的高级技术人才,从专业角度,统筹监管决策和监管措施。

将工商、质监和商务等部门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入,加挂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办)牌子,首设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日前,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药监局)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出炉,内设机构由目前的12个扩容至16个,原食品安全协调处一扩为四:覆盖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领域的安全监管及综合协调,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挑起了大梁。

根据日前印发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今后,成都市食品药品安全将进行属地管理,施行市、区(市)县分级管理体制:各区(市)县都要相应组建食药监局(挂食安办牌子),并按区域设立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两大变化

整合三部门职能新增7处室

本次新组建的市食药监局,除整合原市食药监局的全部职责外,还划入了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和市商务局的部分相关职能,并加挂了市食安办的牌子。

市质监局划入的是生产环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安全和化妆品监管职责,市工商局划入的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商务局划入的是酒类流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新职责的增加也让市食药监局内设机构大幅扩容将从目前的12个处室增加到16个处室。根据新划入的职责,增加了综合协调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风险检测处、化妆品监管处、应急管理处(挂投诉举报受理处牌子)和科技与宣传处。

根据改革的需要和职责的调整,原食品安全协调处和高新区药品监管处被撤销。而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将按照党章和市委有关规定设置。

一个亮点

首设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根据改革方案,市食药监局机关将配备行政编制105名。

值得一提的是,该局还将配备两名副局级总监食品安全总监和药品安全总监。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这也是本轮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大改革中的亮点,从*到地方,均首次出现了总监一职。

总监是做什么的呢?*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这应该是借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设立的专业技术性的高级管理岗位,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都是专业化非常强的领域,需要既懂专业、又懂管理的高级技术人才,从专业角度,统筹监管决策和监管措施。

目前,*食药监总局共有两名食品药品安全总监吴浈副局长和焦红,他们均是今年4月起担任的总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从两人简历看,吴浈曾长期任职地方卫生医药系统,焦红曾是大学生物系教师,并担任过湖北省某医药集团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

亮点聚焦

组建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

本次改革中,成都市在整合原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现有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机构,组建了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为市食药监局直属副局级行政执法机构,核定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100名。该稽查总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对抽验结果的处理;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对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指导区(市)县开展工作。

从市场到餐桌一个部门管

这一轮食品监管的机构改革,很主要的变化就是将以往各个部门分段监管的职责进行整合。按照四川省改革意见的说法,就是要着力解决食品监管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等问题。

改革后,原食药监、质监、工商、商务等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的监管都集中到了新组建的市食药监局。也就是说,今后,从进入市场到端上餐桌,食品安全问题都将由新组建的市食药监局监管。

天府新区将组建食药监局

本次改革,成都食品药品安全将进行属地管理,施行市、区(市)县分级管理体制。按照规定,各区(市)县都要相应组建食药监局(挂食安办牌子),它们属于区(市)县政府工作部门,业务上接受市食药监局的指导,领导班子则由同级党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求市食药监局的意见。

同时,各区(市)县还要按区域设立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食药监管所)。此外,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也要分别组建食药监局(挂食安办牌子)。

市食药监管改革路径

2000年以前市卫生局承担药政、药检职能,而市医药管理局承担药品生产、流通等监管职能。

2000年1月成都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同时撤销成都市医药管理局。

2006年7月成都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增加食品监管职能,更名为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1年成都市政府公布三定方案,将市卫生局承担的餐饮服务许可,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市食药局。

2013年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启动,成都市宣布,整合原市食药监局的全部职责及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部分监管职责,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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